问题 | 了解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流程,轻松领证无忧 |
释义 | 广州结婚登记条件包括自愿结婚、达到法定年龄、无配偶和血亲关系、一方户口在广州管辖区内,且在广州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登记照;婚姻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填写声明书、签名或按手印、宣读声明书、核对审查;广州民政局上班时间根据不同区域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广州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两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且没有血亲关系 4、两人其中一人户口在广州管辖区内,且在广州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 5、证件携带齐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照(可现场拍摄) 二、广州婚姻登记流程 1、男女双方携带所需证件前往拥有广州户口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两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亲自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项上签名或者按手印; 4、双方向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5、登记员对两人提交的证件资料以及声明书进行信息核对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许登记。 三、广州民政局上班时间 1、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 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2、海珠区、荔湾区 星期一、二、四、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星期三、六上午:8:30~11:30 3、花都区 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星期五上午:8:30~11:30 星期六上午预约登记 4、番禺区 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星期六上午:8:30~11:30 5、南沙区 星期一、二、四、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星期三、六上午:9:00~11:30 6、萝岗区 星期一至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星期五上午9:00~11:30 星期六上午(可提前预约登记) 结语 广州结婚登记条件简明流程,男女双方需自愿、年满法定结婚年龄、无配偶及血亲关系。其中一方需在广州管辖区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登记照前往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上班时间根据各区稍有不同。办理结婚登记需填写申请书并在民政局宣读、核对资料后方可登记。详情请咨询当地民政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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