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合同签订就生效吗以及地役权合同是什么合同 |
释义 | 一、地役权合同签订就生效吗 地役权合同成立之后不一定生效,如果存在法律规定无效情形的,那么地役权合同无效,地役权未成立,反之生效成立。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地役权合同是什么合同 地役权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以及要式合同,诺成合同等合同,除此之外还可以是无名合同等。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三、地役权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地役权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4)利用期限;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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