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收买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具体可细分成的标准是: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二、窃取公私财物非法提供信用卡罪要怎么量刑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