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共有怎么处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关于兄弟共有宅基地确权程序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外来人口落户或因自然灾害等需要搬迁。在确权过程中,需要进行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以及审批等步骤。最后,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就可以登记注册并颁发土地证书。 法律分析 兄弟共有的宅基地,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归属。 2、协商不成的,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对处理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兄弟宅基地确权程序如下: 1、申报,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2、权属调查,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 总而言之,兄弟宅基地确权程序是需要当事人先申请,再者就是由国土部门的人员进行调查、只要确定好了之后就可以审核与公告、同时再进行审批、最后就可以登记注册,并颁发土地证书;这样就可以确定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结语 兄弟共有的宅基地,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的,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发生自然灾害等需要搬迁等。宅基地确权程序需要当事人先申请,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审核,确定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期满后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就可以审核与公告、同时再进行审批、最后就可以登记注册,并颁发土地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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