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医院发票丢了,打官司能赢吗?这个诉讼还是八年前的诉讼,医院发票丢了,现在诉讼能赢吗? |
释义 | 起诉状、身份证明、病历、尸检报告、费用票据等;医疗纠纷法院起诉流程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交立案材料,法院先行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或拒绝调解的,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我们医院的发票丢失了,需要退款,医院坚持要发票。有什么解决办法吗?有没有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丢失了医院的发票,医院是不会补打发票的,但是如果发票是为了用于报销,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报销,比如说到医院询问发票的发票号,然后登报声明发票丢失,之后按照相关程序即可用相应的凭证进行报销,有的医院可能会收取手续费。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先打个电话到医院财务部,提前询问清楚如何补,需要什么材料,准备齐全。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住院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住院发票丢失处理如下:1、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补发票需要什么流程1、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2、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被打伤的对方不承认没有证人,但有人看到两人吵架打官司能赢吗? 没有证人也可以打官司的。证人只是诉讼中证据的一种表现形式,案件的审理主要是看事实和证据。有其他证据的,也可以正常诉讼。一般诉讼中只要相关证据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装修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打官司能赢吗? 装修合同纠纷应当由当事人依法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公平合理地进行仲裁。仲裁庭可以先行调解,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如果调解不成的,则应及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第五十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院发票丢失,需要退款,医院坚持要发票。有什么解决办法吗?有相关规定吗? 一般来说,如果丢失了医院的发票,医院是不会补打发票的,但是如果发票是为了用于报销,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报销,比如说到医院询问发票的发票号,然后登报声明发票丢失,之后按照相关程序即可用相应的凭证进行报销,有的医院可能会收取手续费。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先打个电话到医院财务部,提前询问清楚如何补,需要什么材料,准备齐全。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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