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最后,刚结婚不久就离婚,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由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或结婚后双方并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则是可以要求返还。 一、彩礼返还应返还多少?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请求有什么? 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