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抗辩权的保护方式有: 1.对于不经过司法程序,在当事人之间直接提供或相互交换担保书,担保函直接出具给债权人的处理方法; 2.当债权人决定提起诉讼时,应同时将担保人列为被告,一并起诉,并表明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3.通过诉前保全获得担保的,债权人在起诉时,应主动将担保人列为被告; 4.通过诉讼保全获得担保的,法院可以通知担保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抗辩权成立的事由有哪些 抗辩权成立事由一般有以下几种: 1、正当防卫; 2、紧急避险; 3、受害人过错; 4、第三人过错; 5、不可抗力;等等。 保险人行使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人行使可抗辩权的具体方式有: 1、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2、要求客户加费否则拒保无息退还愿保费。 3、声明免赔责任,不同意就拒保,无息退还原保费。 不安抗辩权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有哪些 1.对行使条件作了更充分详细的规定; 2.既反映了先履行方的履行权益,又充分照顾到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期限利益; 3.进一步完善了先履行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的救济方式; 4.有效地防止了不安抗辩权的滥用。 后履行抗辩权的义务有哪些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对其相应给付。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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