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的五个条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主城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有占房款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申请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不论是组合贷款还是信贷资金贷款,都必须用房产进行抵押,其他物品或有价证券抵押或质押暂不受理。对于担保贷款额度,按以下规定:按照新规,个体创业者带动就业不足5人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10人以下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可以提高到单笔20万元;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可以提高到单笔3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数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不足企业职工总数30%,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和100人以上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5%,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即按以上条件申请,当然,具体地要看当地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