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的效力存在疑问,是否有法律规定其无效?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四种:1.立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受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可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4.立口头遗嘱时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口头遗嘱在以下情况下无效:1、立口头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受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可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4、立口头遗嘱时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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