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到底支持多少金额的现金借条 |
释义 | 没有金额限制,只需要证明有借贷事实就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现金借条法院支持吗? 一般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哪些借条法院是不支持的 借条法院不支持的情形有: 1、借款用途不合法; 2、超过诉讼时效; 3、借贷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7、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呢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发生直接凭证,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重要凭证。但是,有些情况下,债权人凭借条讨债却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1、借款用途不合法; 2、超过诉讼时效; 3、借贷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7、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借款利息多少法院支持 法律支持的借款利息最高是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现金借条怎么写的 借条的书写应当写明以下问题: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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