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是怎么调解离婚的 |
释义 | 法院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如果最终调解不成,则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爸妈离婚儿女能继承财产吗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孩子没有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孩子并不是财产所有者,因此,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平等的进行分配,孩子却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通常父母的财产只能通过赠与或者继承获得,继承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 2、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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