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 房屋征收完全按照市场价评估和补偿。 《指导意见》规章: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征收条例》也规章,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评估办法》中房屋征收价值已经完全市场化,对于两个文件中都出现的“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评估办法进一步作了细化规章,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并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精确到元。 这是《评估意见》中最大的亮点。以往频繁发生的拆迁恶性事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征收双方在房屋评估价格上不能达成一致。而且往往政府和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会恶意降低征收价格,《指导意见》不能很好地保护被征收方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