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
释义 | 不可以,申请工伤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若已退休则不存在劳动关系了,所以退休年龄的人不可以申请工伤。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一、到达退休年龄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只能建立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以下人员之间产生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其他。 二、用人单位是否指定已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尽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存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形,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用工关系,不宜直接认定为劳务关系。只有当用人单位招录已依法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时,二者之间的关系可被确认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该类人员之间发生争议的,不按劳动争议处理。 三、按规定达到退休年龄就能享受工伤险金吗? 1、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劳动者目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待遇2、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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