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三人的证词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证人证言,法官是否会采纳第三人的证词,需要考虑如下因素:1、证人是否出庭质证。除了提交证人的证词外,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出庭质证,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未出庭质证的,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证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证人是否与提交证词一方存在利害关系。比如证人是提交证词一方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等。法律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