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预备不一定会承担刑事责任。同因为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况且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只要没有造成伤害后果,就不需要承担为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