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
释义 |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3、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4、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交通事故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方不赔偿的,可以到法院申请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是:1、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在起诉后依职权或者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顺利执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在诉讼前进行财产保全,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启动,法院无权自己启动。当事人只有在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才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通常如果肇事司机没有酗酒、逃逸或者无证驾驶问题,而且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则不需要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而在下列情况下,通常需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诉前财产保全:1、肇事机动车方不支付医药费的;2、没有投保交强险,也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3、肇事机动车方的保险金不足以赔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损失的。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财产保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亦可依职权法院自行启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驳回财产保全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同诉前财产保全类似,只有在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才能启动。另外,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其他财产不得进行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交通事故的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申请保全措施的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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