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订立合同不成立的有哪些
释义
    合同不成立有以下具体的情形:
    1、不存在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2、当事人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承诺未生效;
    3、当事人未采用特定形式订立合同。
    一、受要约人可以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受要约人可以变更的内容如下:
    1、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签订合同,唤起对方的承诺,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因为要约人想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发出某种要约,所以他应该有能力订立合同;
    2、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是订立合同,这种订约的意图必须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才能在被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3、必须向希望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即与谁签订合同。要约原则上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但也是针对不特定的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款,使合同成立。
    二、承包合同的订立日期应该如何确定
    合同订立日期如下: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2、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何区分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1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