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占罪:数额较大,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为告诉的才处理,即自诉案件,受害人需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一、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罪立案标准 1、将代为保管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已有,拒不归还,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侵占罪。 2、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俗称的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认定标准 (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 (二)拒不退还、拒不交出必须是侵占行为人作出的,这是本罪的必备要件。 (三)侵占罪的数额问题。 (四)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 (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仅是决定侵占罪处罚轻重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标准。 因此在处罚侵占罪时,既要坚持以侵占罪数额为主要依据,又不忽视其他情节因素,如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手段、方法等,才能真正贯彻好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