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工伤是不是出院已经好了才能做鉴定 |
释义 | 不是,伤者经治疗后病情稳定或者出院后就可以申请劳动劳动能力鉴定。但是,伤者鉴定伤残等级后,就将停止享受原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所以伤者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在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一、工伤鉴定钢板可以取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原则上是要求等内固定物取出来后再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取内固定物时还涉及二次手术及相关费用,而鉴定出级别后,原则上就只能按照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二、一旦做了伤残鉴定是否就立案 一旦做了伤残鉴定是否就立案,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做伤残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下或者存在犯罪事实,就不存在刑事责任,不会立案; 2、如果是轻伤以上或者存在犯罪事实,能够构成刑事立案的标准,做了伤残鉴定就立案。 一、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属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2、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 总而言之,伤残鉴定一般是公安机关鉴定所做的,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一般不会立案。 三、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 工伤需要先出院。因为只有在出院过后,才会涉及住院期间的住院费、康复费、交通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这些都只能在出院过后才有一个统一的数额。才可以对这些金额主张赔偿,并且要有医院的医生的医嘱才可以主张这些费用。所以先不要着急进行索赔,先把病治好之后再要求赔偿。 一、一般受害人可索赔的项目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治疗费、住院费等相关票据而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 3、误工费:根据治疗、住院期间耽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具体收入而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在就医或转院时产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以正式的票据为凭); 5、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及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20%计算); 6、除此之外,还可以我们还可以申请精神抚恤金、财产损失等项目,同时情况不同,赔偿项目和标准也不经相同。 二、工伤赔付的标准有以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工伤赔偿流程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工伤需要先出院。工伤赔付的标准是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赔偿流程一般是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伤残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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