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名字财产分割的依据吗 |
释义 | 一、房产证名字财产分割的依据吗 1、房产证名字不一定是财产分割的依据。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产证分割流程是什么 1、准备申请资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2、进行申请登记。到当地的土地证部门申请房产证分割就可以了,但是去办理商业用房产证之前,先把开发商的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上出售文件到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商业用证明。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但是不同的地方,商业用证办理分割的办事效率也是不一样。 3、笔录登记。同一权利人的多个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属于房地产证的合并或分割,应经过重新测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属多个权利人的商业用途房地产,将分散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实际上是重新转让,应当办理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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