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卖淫容留罪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卖淫引诱、容留、介绍的法定刑罚根据人数和次数而定,每增加一次或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引诱、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将受到更重的处罚。如果卖淫嫖娼活动未得逞,则刑期减轻40%。按人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与按次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 法律分析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引诱、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四)引诱、容留、介绍4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引诱、容留、介绍5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人次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轻处、重处特别规定: 卖淫嫖娼活动未得逞,轻处40%。 引诱、容留、介绍少女卖淫的,重处10%。 引诱、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重处20%。 按人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与按次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不一致的,按前一种方法计算。 拓展延伸 卖淫容留罪的法律制裁与社会影响 卖淫容留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卖淫场所、介绍卖淫对象或者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卖淫容留罪的制裁措施包括刑事处罚、罚款、收缴违法所得等。这些制裁措施的实施旨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净化社会环境。卖淫容留罪的存在对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不仅破坏了家庭和谐,也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如性病传播、社会治安问题等。因此,严厉打击卖淫容留罪行,加强法律制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卖淫容留罪行的法定刑处罚根据引诱、容留、介绍的次数和人数而定。对于一次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的行为,可处拘役六个月或管制刑;若增加1次,则刑期增加六个月。对于引诱、容留、介绍2人、3人、4人卖淫的行为,刑期逐渐增加。而引诱、容留、介绍5人卖淫的行为,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此外,轻处卖淫嫖娼活动未得逞,重处引诱、容留、介绍少女和幼女卖淫的行为。卖淫容留罪的打击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