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如何认定成立失火罪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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