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如何执行财产保全 |
释义 |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民事诉讼中哪些财产能保全 根据法律规定,与本案有关的财产都可以保全,但是应在请求范围内。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即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民事诉讼房产保全期限如何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吗 财产保全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与民事执行的关系如何 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民事执行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内容的一部分。其理由是:1、我国将民事执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而且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这样规定的;2、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都是保护当事人民事权利的程序,只不过用不同的程序保护当事人在不同阶段的同一权利;3、民事诉讼是民事执行的前提和基础,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的继续和发展,二者密不可分。 民事财产纠纷诉讼诉讼时效如何 民事财产纠纷诉讼时效如下:(一)3年的普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二)20年的长期时效期间,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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