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根据提供的内容,该案涉及夫妻离婚时的管辖法院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如果张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李女因为结婚已经离开B地超过一年,两人共同在A地生活,那么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张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李女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张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张男与李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张男去了C地,李女去了D地,若李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张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李女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张男与李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张男去了C地,李女去了D地,若李女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张男与李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张男去了C地,李女去了D地,若李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张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而且李女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一、夫妻离婚具体应向什么法院起诉 1、夫妻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3、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夫妻离婚案件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