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骗取贷款罪的判定标准: 1、骗取贷款罪侵犯的客体系双重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并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或者骗取贷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一、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承兑的安全;客观方面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票据承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 二、构成票据诈骗罪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骗取票据承兑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 2、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 4、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 三、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