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一方生意债务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夫妻一方生意债务的处理首先要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需要以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对于清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需要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来说,一方为自己的生意所负的债务,如果生意所得的财产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该债务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的分割需要区分如下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二、直接判离婚的法律标准 直接判离婚的法律标准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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