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转让登记费用是否可以避免? |
释义 | 法律分析:产权转让登记费用是由房屋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的,但是买方可以通过与卖方协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卖方承担全部或部分产权转让登记费用。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则产权转让登记费用应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分别承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产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申请,由登记机构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产权证书,同时告知当事人履行产权转移后续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产权转移登记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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