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交房时需要符合哪些标准? |
释义 | 房地产交房条件及业主权益保护措施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需满足建设、技术、质量等条件。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交房不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条件,业主可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入住,业主可拒绝收房,开发商应修复。若问题较轻,业主应先收房,开发商需在一定时间内修复。 法律分析 交房条件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交房不符合条件,业主应采取的措施: (一)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二)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三)对于开发商交房时,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看房屋质量的严重程度,若质量严重影响入住,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若房屋质量问题不太严重,如墙面有裂缝或小面积脱落等,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应在一定时间内修复,否则业主还可以拒绝收房。 结语 根据以上交房条件,业主在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合同约定条件时,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责任。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业主也有权拒绝收房,开发商应负责修复。对于轻微质量问题,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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