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侦查员: 侦查员(又称侦察员):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监狱、军队保卫机关中依据宪法和法律对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查的专业人员。 工作内容: 1、搜集信息情报、建立侦查阵地等基础性工作; 2、负责侦查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 4、适时介入侦察活动,参加重大案件讨论,参加现场勘查; 5、实施强制措施。 职业要求: 一般应具备侦查学专业背景,或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专业知识背景,本科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要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专业素质。 侦查人员搜查住处应遵守哪些规定: 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强制性搜查直接关系公民的人身和居住等基本的公民权利,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2、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 3、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在场,还要有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6、进行搜查必须制作搜查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