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会怎样 |
释义 | 担保人无力偿还后果: 1、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查证担保人确实是无资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3、同时,可以允许担保人延期执行。 担保人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3、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 综上所述,担保人无力偿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生效判决有权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冻结、扣押、划扣等方式。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无力偿还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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