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负有竞业禁止(限制)义务吗? |
释义 | 股东负有竞业禁止(限制)义务的情形:1、股东如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约束。风险提示: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但公司可以通过其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特定的股东或全部的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并约定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后果。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即为有效。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情形下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法律解答: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1、股东如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约束。风险提示: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但公司可以通过其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特定的股东或全部的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并约定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后果。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即为有效。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情况下股东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股东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1、股东如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约束。风险提示: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但公司可以通过其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特定的股东或全部的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并约定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后果。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即为有效。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竞业禁止的禁止义务有什么? 竞业禁止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股东、合伙人的规定中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而有限责任公司系由董事执行业务,故无必要规定股东的竞业禁止。2、对董事、经理的规定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是由董事、经理的忠实义务派生出来的,从根本上说,董事、经理的权利义务是由其与公司间的关系引起的。公司和董事、经理之间的关系是委任关系。就公司和董事、经理的委任关系而言,委托人是公司,受托人是董事、经理,委任标的是公司财产的管理与经营。这种委任关系仅依股东会的选任决议和董事、经理承诺任职而成立。在中国,普遍认为“引用委任关系说明公司与董事、经理关系,比较符合中国人的习惯和传统”。3、对一般雇员的规定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是基于法律条文的直接规定产生,而公司往往通过与一般雇员竞业禁止合同或在其他合同中订立竞业禁止条款,禁止雇员以任何形式受雇于与其任职或曾任职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4、代理商的竞业禁止义务代理商是以为其他商人的经营活动和交易行为提供代理、媒介服务为业的商人。为避免代理商凭借其优势条件从事损害权利人的竞争行为,有必要为其设立竞业禁止义务。风险提示:股东负有竞业禁止(限制)义务的情形:1、股东如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约束。 竞业禁止的禁止义务有哪些? 竞业禁止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股东、合伙人的规定中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而有限责任公司系由董事执行业务,故无必要规定股东的竞业禁止。2、对董事、经理的规定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是由董事、经理的忠实义务派生出来的,从根本上说,董事、经理的权利义务是由其与公司间的关系引起的。公司和董事、经理之间的关系是委任关系。就公司和董事、经理的委任关系而言,委托人是公司,受托人是董事、经理,委任标的是公司财产的管理与经营。这种委任关系仅依股东会的选任决议和董事、经理承诺任职而成立。在中国,普遍认为“引用委任关系说明公司与董事、经理关系,比较符合中国人的习惯和传统”。3、对一般雇员的规定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是基于法律条文的直接规定产生,而公司往往通过与一般雇员竞业禁止合同或在其他合同中订立竞业禁止条款,禁止雇员以任何形式受雇于与其任职或曾任职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4、代理商的竞业禁止义务代理商是以为其他商人的经营活动和交易行为提供代理、媒介服务为业的商人。为避免代理商凭借其优势条件从事损害权利人的竞争行为,有必要为其设立竞业禁止义务。风险提示:股东负有竞业禁止(限制)义务的情形:1、股东如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约束。 股东(大)会怎么组成的 股东(大)会是由持公司股票的股东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有限责任公司称为股东会,在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东大会。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和所有者对公司享有最高权力,而股东行使权力的机关即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权力机构既区别于执行机构,不执行日常业务,也区别与监督机构和咨询机构。股东会行使的职权一般是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并且以会议的形式来行使。其除了法定的职权外,也可以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某些职权。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