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自愿离婚需持相应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近期2寸单人照片,一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证件,询问双方离婚意愿,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发放离婚证,完成以上流程,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