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有没有上限 |
释义 | 关于二手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上限,但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损失,考虑合同履行、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按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和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高于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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