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A、B类驾驶证年审最新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接受审验。但(从2013年1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 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 机动车驾驶人 ,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按照规定参加审验时,不需要提交(每2年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只要申报自己身体条件情况即可,换证、驾照迁入等方需要按规定提交。 驾驶证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办理审验或有效期满不换证超过一年的,将被注销。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