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法用工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劳动法》用工合同规定是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和劳动者建立起了劳动关系,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一、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一)签订的合同不同
    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但是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
    (二)享有的劳动待遇不同
    1.福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虽然规定“同工同酬”,但是劳动者在法律上并非用工企业人员,而是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所以有时并不能完整享受企业本身的福利待遇。
    2.工伤申报
    正式员工是用工单位来申报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
    3.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同时也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即使是劳务派遣派遣工也不是想不用就不用的。
    4.工资结算周期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缴五险一金。但是,劳务派遣关系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
    二、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派遣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