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不必须用书面形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房屋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房屋的协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