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继续履行合同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租房续约是指在原有合同期满后,与房东签署新的续约合同,延长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如果不签订续约合同,继续按原合同交房租,则默认将原合同延长。当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时,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此外,租赁期满后,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租的权利。 法律分析 续租时,承租人可与房东签订续约合同延长房屋租赁合同,也可选择不签约,继续支付房租,视为默认延长原合同。若租期到期时,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房东未提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租期变为不定期。租期到期时,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该内容由 丁明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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