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200万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
释义 | 欠债200万无力偿还一般不会坐牢。 根据相关规定,欠债无力偿还的,属于违约责任,不会因此而追究刑事责任而坐牢。对于债务纠纷,请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协商无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数额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且债务人故意不归还债款的倾向,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诈骗,具体情况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协议处理,如果存在诈骗行为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欠债行为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2、主观要件,当事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 (1)虚构事实, (2)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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