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主要以城关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阵地,自愿无偿地提供志愿服务,同时也可参与社会上各类公益活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发展转预备对象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预备转正对象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少于50个小时(特殊时段、特殊任务服务时效可以加倍计算)。完成志愿服务时间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将由所属的党支部进行检查评估。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