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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判不服,该怎么办?
释义
    当事人可以按照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上的指示与要求在法定期限之内提出上诉,申请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再次审理该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定的,应当在该裁定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十日内提起上诉。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只有不予受理的裁定、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才可以上诉;适用涉外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对何时提起上诉有特别规定。例如:赵某、王某和李某三人醉酒后无端殴打吴某造成其受伤,吴某起诉三人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费用合计5万元。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三人承担连带责任。若赵某认为赔偿的数额过高,他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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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4: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