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变吗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变,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一、离婚女方有抑郁症能不能不要孩子 离婚女方有抑郁症,如果对方愿意抚养孩子也没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的,能不要孩子;但是还是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作为不直接抚养方,就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对方也不愿意抚养孩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谁。 二、如果女方在婚抚养权归男方可以吗 如果女方再婚的,抚养权归男方可以,前提条件是女方同意把抚养权让给男方,男方愿意抚养孩子,且男方没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的,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的方式变更孩子的直接抚养人。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三、男方坐牢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男方坐牢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因为坐牢的一方显然是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所以抚养权自然就会判给另一方。男方虽然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但是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因坐牢无力支付的,可以用其他财物折抵。如果男方出狱后有抚养能力,想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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