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1、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而裁定一般适用于诉讼程序。 2、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通常审判结束后,法院都会给当事人判决书;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3、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4、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5、判决和裁定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什么,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什么呢 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 1、上诉期限不同,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2、作出决定的内容不同,判决决定的是实体问题,裁定决定的一般是程序问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关于刑事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1、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 (1)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 (2)裁定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判决和裁定什么时候生效 判决、裁定作出之日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包括: 1、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无论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作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其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2、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包括: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依法不准上诉的裁定,指除了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之外的裁定。 三、刑事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虽然都属刑事审判文书,但二者有明显的不同: 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相关知识: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 按照相关规定,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由于法院可以选择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不要将刑事判决书送往工作单位。当然,是否批准,决定权在法院。 四、仲裁与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1、仲裁的程序比法院的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又规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而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就是说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法院强制执行。 2、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不是最后途径,也不是唯一途径。但是法院判决是解决纠纷的最后的司法手段; 3、仲裁和法院判决适用的范围不同,仲裁裁决范围小于法院判决范围。 相关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刑事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也有明确的规定,而判决和裁定之间都是存在着显著的,区别的一定是要把握好,才能够了解两者之间具体的差异。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相关内容: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一旦触犯刑法,便会受到刑事处罚。而刑事处罚一旦决定,法院会以一公文公示,这就是总所周知的刑事判决书。优律师将在本文介绍这两者中刑事判决书的范文到底是如何的。 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 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字第 号 公诉机关 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赖 ,男, 年 月 日,汉族,出生于 省 市,现羁押于 市看守所。 辩护人何 辩护人魏 市人民检察院以 字第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 上述事实, ,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据此,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 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 犯 罪,判处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 判 长: 代理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年 月 日 书 记 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以上便是刑事判决书的范文,不难发现判决书中会标明某检察院的出处以及类似右上角的标明。判决书中还会详细记载被判决人犯罪的详细案例。具体案件的判决书或许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区别,还请读者询问相关人士以获得更加准确的关于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优律师湛江律师。 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 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具体如下: 区别一:适用的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 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用于处理案件的实体问题。 决定:用于某些特定事项。 区别二:作出的依据不同 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 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决定: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以作出。 区别三:形式不同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决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区别四:上诉期限不同 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 决定:决定没有上诉的说法,但可以起诉。不服行政赔偿决定的起诉期限是三个月,而不服刑事赔偿决定的复议期限是三十日。 区别五:法律效力不同 裁定: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 判决:其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如果是一审判决,除了特殊的案件,例如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外,其他案件一审判决下来后,看15天内原被告双方是否上诉。如果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 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即对任何人都产生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且受到尊重的效力。非依法定原因和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亦称不可变更力。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五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受理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3、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所以应适用判决的形式;驳回起诉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4、产生的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再行起诉。而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 判决和裁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判决和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的决定和结论。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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