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的如何处理的呢 |
释义 | 实践中,一些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是当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情形,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而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时,被申请人不能正确对待,认为是行政复议机关不给面子,成心跟自己过不去,从而对行政复议决定采取抵制的态度,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不受理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服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不受理的结果是哪些呢? 对于复议前置案件,复议机关无故不予受理或超期不处理,相对人起诉原政行为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本案中,当事人对县政府行政确权决定不服,依法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而市政府收到复议申请后,不想处理,于是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由此分析得出,市政府没有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因此,市政府的不作为不能视为是对复议申请的一种处理结果,市政府的不作为既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又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可诉的。所以对复议前置案件,复议机关不得拒绝复议,其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起诉人应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行为提起诉讼。总之,对复议前置案件,复议机关无故不予受理或超期不处理,相对人起诉原行政行为的,法院应驳回起诉,告知起诉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行为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哪些人才可以充当?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由申请人指控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是哪些呢 (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复议的人。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法定代理人一般为被代理人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监护人等。 (2)指定代理人是根据行政复议机关的指定,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复议的人,通常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虽有法定代理人,但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时,为保证复议顺利进行,由复议机关指定代理人。 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概念是哪些? 简介行政复议的受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 二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是五个工作日。 三是审查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其内容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济手段排除了行政复议,即对于法律不要求必须经行政复议后即可起诉的事项,应当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是否是重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是审查后的处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法律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五是对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或不答复行政复议申请的救济手段。 六是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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