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检举控告材料谋取个人利益应当怎样处置 |
释义 | 1、工作日带上书面举报材料、相关证据等到各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进行举报。2、给检察院举报中心写检举信。3、拨打举报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置,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举措的,应当先采取紧急举措,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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