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
释义 |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办理公证需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书、财产分割协议文本等材料。协议应包括各方基本情况、关系、分割原因、财产现状、分割原则、交付条件等内容。 法律分析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拓展延伸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首先,您需要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该协议应包括详细的财产分割方案、各方签字、日期等信息。其次,您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此外,还需要提供不动产证明、车辆登记证书等涉及财产分割的相关证件。公证处还可能要求提供其他附加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财产评估报告等。办理流程一般包括提交材料、缴纳公证费用、进行公证签章等步骤。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结语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提交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财产分割协议文本及其他证据。协议应包括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关系、分割原因、财产现状、分割原则等内容。办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缴费、公证签章等。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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