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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释义
    

法律主观:
    


    顺序履行抗辩权与 不安抗辩权 的区别不在于履行顺序有不同,主要在于顺序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债务 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 证据 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对方又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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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