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9年国庆期间为促销产品欲采用两种方式? |
释义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9年国庆期间为促销产品欲采用两种方式如下: 方案一:销售一台价值1 000元的空调(其购进价值为700元),赠送一台价值300元的电饭煲(其购进价值为210元),应确认销售收入1300元,按适用税率13%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13%=169元; 方案二:销售一台价值 1000元的空调和一台价值 300元的电饭煲,给予300元的价格折扣,并将价格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应确认收入1000元,按适用税率13%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13%=130元;即:按方案二执行,可以比方案一节约增值税39元,应选择方案二。 以上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当地税务机关认为买一赠一中的赠送行为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假定只考虑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第三十条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除(1+征收率)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