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综合性犯罪,是故意以防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相当危险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的对象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