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释义 | 符合以下要件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一、如何构成决水罪? 符合以下条件即构成决水罪: 1、决水罪的主体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 二、放火罪是怎样构成的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 三、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 (3)客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要件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 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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