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的时间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调整。律师会见是被告人与其律师之间的重要沟通方式之一,而被告人享有与律师交流的权利。因此,律师会见的时间应当保障被告人的权益,不能随意调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律师可以在看守所、监狱、司法机关指定的场所等地会见被告人,律师会见被告人的时间应当保障被告人的权益,不得干扰律师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在预审和审判期间,随时与其律师会见,与其授权的代理人和辩护人通信。” 因此,律师会见的时间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调整,以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和律师的正常工作。 |